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益,提升资产管理效能,更好服务中心工作,更好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学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资产管理公物仓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建立健全跨层级、跨部门、跨单位调剂资产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公物仓调余补缺、共享共用作用,大力推进闲置低效行政事业性资产盘活利用,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能。
二、公物仓管理部门
由资产管理处负责线上、线下公物仓全面管理。
三、主要事项
1.校属各单位应优先调配使用学校公物仓内的可利旧设备(含家具),无特殊原因不新购同类型设备(含家具)。
2.校属各单位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向资产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现场核实无误后,从学校公物仓内调剂使用。资产管理处受理科室:设备管理科(逸夫楼A409,联系人:刘志华)
3.校属其他单位不再设立仓库,闲置设备(含家具)一律交资产管理处,经过专业人员检查,可利旧的,进入学校公物仓。
四、公物仓可利旧资产的种类、型号及数量(第一批)
1.台式电脑(配置I5/8G/256G固态/19’显示器),第一批约90台;
2.激光打印机(惠普1010、1020等)约15台;
3.空调(格力1.5P挂机、3P柜机)约15台;
4.文件柜、办公桌椅、餐桌椅、沙发等若干;
5.学生移动课桌椅(翻新)约80人位。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