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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十二支部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2018-04-01 15:48 机关党委十二支部委员会  审核人:

党员活动经费是学校党委下拨各级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员学习、实践、教育的专项经费。党员活动经费的合理、规范使用是推进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创新的有力保障。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丰富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规范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具体使用办法如下:

一、经费来源

党员活动经费由党员交纳的党费由上级党组织按标准划拨至各二级党组织。

二、使用原则

党员活动经费可以由学院党组织统筹安排党员活动,或按一定的标准下拨到各党支部用于支部学习活动等。

三、使用范围

党员活动经费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用于组织党员教育、学习及各种党内活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注重活动形式创新,合理规划经费使用方向。

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党员教育和培训;(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学习资料;(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五)开展优秀党日活动和党建创新等。

四、管理办法

1、经费报销。经费报销按照《湖南文理学院财务报销暂行规定》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选择合理的经济科目,按照报销有关程序进行。

2、审批权限

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由党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经费的使用范围、金额以及票据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把关和审核。

3、活动备案

党支部开展的党员学习、教育等活动,应及时向党总支进行备案。

4、监督检查

党总支对本单位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自查,并定期将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通过教工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通报。

                              机关党委第十二支部委员会

                          201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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