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师范生公寓楼合同造价2087万元,施工方报送结算造价为2463万元,该结算造价超出相关规定的要求新建项目不超过合同价5%的要求,审计处按规定不接受该项目的结算审计;我处报校领导批准后拟外聘造价专业人员代表我处对师范生公寓楼进行初审;相关信息如下:
一、工程名名称:师范生公寓楼结算初审
二、具体范围为:师范生公寓楼合同内、签证项目审计;
三、审计费上限值为:5万元
四、审计时间:30天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熟悉现行的定额、规范及相关行业规定;
3.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结算的能力;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地点:湖南文理学院逸夫楼A403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长清 电话:0736-7186065
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