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0日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印发 |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整治行动
工 作 方 案
近年来,我市建设工程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增强,始终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事故防控成效明显,但安全风险依然突出。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局决定2019年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立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定安全发展理念,大力提升我市建筑市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
二、整治目标
大力推进建筑施工标准化、工具化、工业化、信息化、绿色化、实名化建设,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走向标准化”、 “安全防护走向工具化”、“建造技术走向工业化”、“管理方式走向信息化”、 “文明施工走向绿色化”、“劳务用工走向实名化”,堵漏洞、补短板,强基础、提水平,消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熊新平同志任组长,局建管科、局安监科、市质安处、局执法支队负责人及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具体负责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调度工作。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结合本区域实际,制订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方案,按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施工安全整治行动。
四、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
2019年全年。
(二)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
五、整治重点
(一)深基坑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情况;深基坑(槽)开挖防护,包括周边建筑物安全、工具式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包括支护、上下排水沟、边坡处理、安全监测等。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材料进场检测验收、搭设后浇捣前检查验收,使用过程中检查、模架拆除等制度执行情况。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含整体提升脚手架、吊篮)及群塔作业方案编制审批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及装拆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四)脚手架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情况;脚手架(含悬挑脚手架)搭设、拆除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脚手架搭设、拆除是否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脚手架搭设分阶段组织验收情况;卸料平台搭设情况;钢管检测,安全网抽检情况等。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地下暗挖工程、地下管网施工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六)预防高处坠落措施
楼层工具式临边防护与施工进度同步情况;电梯井口工具式防护、电梯井层层水平防护与施工进度同步情况;脚手架层层钢笆、竹笆水平防护,采用竹夹板每三层防护的必须在中间位置另行设立一层平网,平网垂直间距不超过10米;楼层洞口封闭情况。
(七)预防物体打击措施
作业人员配戴安全帽情况;每一建筑物之间采用工具式护栏设立规定行走通道的情况;模板制作、钢筋下料等处搭设防护棚情况;拆除或设备拆卸作业设置警戒区情况。
(八)易燃易爆物品管控措施
重点检查乙炔、保温板、油漆、涂料等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情况。
六、整治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建立完善以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规定带队开展月度、季度检查,并在节假日、特殊气候条件下进行带班值守和带队检查。进一步强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安全员、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岗位人员履职,强化“日检、周检、月检”工作组织,确保自查自纠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设、监理单位在参与“日检”“周检”“月检”的同时,应对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二)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和隐患排查整治
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制度,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加强交底、检测或监测、验收。对危大工程等重点风险隐患实施分级分类管控,建立管控台账,实行台账化管理,及时排查隐患,并限期整改闭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应确定区域整治攻坚重点内容,不断调整月度执法检查内容,在攻坚项目内容上取得突破性成效。
(三)全面深入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全面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有实质性提升。切实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足额投入。
(四)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通过工地门禁系统对管理人员和工人进出场进行严格管理。全面实施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培训教育档案。加强产业队伍建设。推进企业自主培训、社会化培训,着力加大执业人员、特种作业人与一线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五)大力推进智能化建设
市直管工地全面应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智能监管平台,实施视频监控、智能预警、大数据管理。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智能化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区域工地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视频监控功能,实现全市建设工程智能化监管全覆盖,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七、整治措施
(一)检查评比
市质安处、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区域检查标准,从4月份开始每月对在建项目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执法检查评分排名。次月5日前市质安处、各区县市建管股向我局报送检查情况,包括好项目的经验做法及差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项目排名清单。我局每月发文对市城区前10名、各区县市前1-2名列入“月度安全管理红榜工地”给予表扬,对市城区后5名、各区县市后1-2名列入“月度安全管理黑榜工地”给予批评,同时按照诚信管理办法对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员给予诚信加、扣分。通报情况将作为评选年度优秀企业和年度最差企业的重要依据。
(二)顶格处罚
在执法检查中,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根据整治重点逐项进行对照检查,真实准确记录存在问题,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综合运用责令整改、责令停工、信用扣分、报送不良行为、行政处罚等措施,从重从快、顶格处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整改不力的,要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
(三)查扣证书
对发生亡人安全事故的,或者虽未发生死亡事故,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伤人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以及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者被责令停工拒不停工等情形应予以红色警示,应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约谈。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以及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执法检查发现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处应将相关违法事实、证据、处罚建议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由我局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提请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公示曝光
加大对各方责任主体“不诚信行为、不良行为、重大隐患、严重违法行为、安全事故”等方面信息的公示曝光力度,公示曝光典型案例,形成社会监督、联合惩戒的共建共治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