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学校权属土地、房产的办证和权属管理工作;统筹学校公用房的分类管理。 2. 负责学校周转房、青年教师公寓的租住管理,做好青年教师租房货币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认定与报批发放工作。 3. 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的用房面积的定额标准制定、核算和效能评估工作。 4. 负责受理教职工就个人校园住宅相关事项的申请和政策咨询,提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建议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5. 负责公用房产维修计划的立项申请,参与学校新建、改扩建的各类公用房产的竣工验收。 6. 负责本处印章保管与用印管理,做好处内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7. 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