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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招投标处(科室)工作职责
2025-10-27 09:32   审核人:

科室名称

工作职责

采购管理科

1.受理集中采购货物与服务项目的采购申请;

2.负责货物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变更报批、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响应文件接收、标书费发票办理;

3.组织货物服务项目开评标或评审;

4.负责货物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放;

5.货物服务项目质疑处理;

6.办理货物服务项目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7.审核分散采购货物与服务项目的采购合同;

8.整理归档集中采购货物与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

9.提供分散采购货物与服务项目技术支持;

10.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投标管理科

1.受理集中采购工程项目的采购申请;

2.负责工程项目招标方式变更报批、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响应文件接收;

3.组织工程项目开评标或评审;

4.负责工程项目招标结果公告、中标或成交通知书下达;

5工程项目质疑处理;

6.审核分散采购工程项目的采购合同;

7.整理归档集中采购工程项目的采购文件;

8.提供分散采购工程项目技术支持;

9.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管理科

1.负责学校智慧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和统计分析,做好各类资产数据的统计、发布和上报工作;

2.负责学校各类仪器设备的采购方案审核、行政办公设备、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

3.负责学校公物仓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校内资产调剂;

4.负责统筹学校大型仪器共享管理的相关工作;

5负责具体组织资产的验收、入库、建账、维修等工作,并负责实施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评估工作和调剂、定损、核销等处置工作,定期开展学校分类资产帐的核账工作;

6.负责受理、反馈师生对本部门工作的反映和投诉,做好学校“阳光服务平台”上涉及本处事务的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7.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学校权属土地、房产的权属管理工作;统筹学校公用房的分类管理;

2.全面归集不动产基础信息,提供房产信息登记入账依据,构建房产信息化管理模式;

3.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的用房面积的定额标准制定、核算和效能评估工作;

4.负责受理教职工就校园住宅相关事项的申请和政策咨询。

5.负责公有周转房及经营性用房的零星维修工作;

6.负责出租出借房产管理;

7.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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