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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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产处置(报废)的通知
2017-04-26 16:15 办公室  审核人: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精神,近期将对学校待报废资产进行处置,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及时进行资产调库,并生成报废单,提交各级领导签字盖章,完成资产报废审批程序。特别注意,每张报废单需附加《湖南文理学院资产处置专家论证报告》,该报告可在校资处网站或附件中下载。

特此通知

                      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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