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管处长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度,不断提供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保证学校资产安全和完整。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数字化平台的建设,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和统计分析,做好各类资产数据的统计、发布和上报等项工作。 3.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评估工作和调剂、定损、核销等处置工作,定期开展学校分类资产帐的核账工作。 4.负责学校权属土地、房产的办证和权属管理工作;统筹学校公用房的分类管理。 5.负责学校周转房、青年教师公寓的租住管理,做好青年教师租房货币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认定与报批发放工作。 6.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的用房面积的定额标准制定、核算和效能评估工作。 7.负责受理教职工就个人校园住宅相关事项的申请和政策咨询,提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建议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8.负责公用房产维修计划的立项申请,参与学校新建、改扩建的各类公用房产的竣工验收。 9.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